释义 |
法律主观: 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判决前可以全部归还赃物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或者法院判决免除刑罚。即使你想被判刑,积极归还赃物也可以得到广泛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欺诈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欺诈公私财产数额较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起诉或者免除刑事处罚:(1)有法定宽大处罚的;(2)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赃物或者赔偿;(3)未参与赃物分配或者赃物少,不是主犯;(4)被害人理解;(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小的。 法律客观: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