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公司债券的法律定义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债券是企业直接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 二、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发行主体 1、具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3000万人民币; 3、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6000万人民币。 (二)资金用途: 1、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更新; 2、生产经营; 3、偿还债务,改善资本结构; 4、支持并购和资产重组等; 5、股票回购。 (三)发行条件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4、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6、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三、债券发行方式1.定向发行定向发行,又被称为“私募发行”、“私下发行”,即面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一般由债券发行人与某些机构投资者,如人寿保险公司、养老基金、退休基金等直接洽谈发行条件和其他具体事务,属直接发行。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指发行人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组成的承销团通过协商条件签订承购包销合同,由承销团分销拟发行债券的发行方式。3.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债券承销商和发行条件的发行方式。按照国际惯例,根据标的物不同,招标发行可分为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根据中标规则不同,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单一价格中标)和美式招标(多种价格中标)。不得发行条件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募集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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