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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权转让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则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限制吗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没有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权转让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则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风险提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有哪些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五、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下列限制情形:1、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4、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限制和接受本公司股票为质押标的的限制。风险提示: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1、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外部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外部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风险提示:如果公司对于股东资质要求较高,例如技术人员、掌握商业秘密成员等的,为避免核心技术流失、股东变动频繁,影响公司运营,在公司章程中可以对股权转让另作限制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资质、转让事项的表决比例、股权锁定期等内容。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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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