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继承遗赠的房产?
释义
    继承房产的过户登记可通过公证继承、诉讼继承和其他继承途径办理。对于申请登记的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遗嘱或法定继承人协议、亲属关系证明等。另外,也可以提交公证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具体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声明、不动产权利证明、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等。配偶之间的财产约定也需要提供书面约定协议。
    法律分析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继承房产,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过户登记
    一、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申请人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诉讼继承。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申请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三、其他继承。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提交申请下列材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的登记需提交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遗嘱或法定继承人的协议,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办理过户登记可选择公证继承、诉讼继承或其他方式。如选择其他方式,需提交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放弃继承的需签署声明,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提供相应材料。如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需提交全部文件。夫妻财产约定的需提供书面协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登记需要以上所述材料的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