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子公司可以注册独立法人吗 |
| 释义 | 可以。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尽管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或者其所持有的股份能对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但子公司也仍然是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 一、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 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行为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破坏市场交易安全。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然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独立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因为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则表面上看似乎是二个相互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已经混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在表面上是彼此独立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 二、子公司的含义是什么? 子公司一般指的是,通过依法持有股权或者协议方式被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在事实上存在控制关系。 三、分公司和子公司有哪些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的区别如下: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不是直接控制,而是间接控制,但分公司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由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子公司是独立的,立法人以子公司自身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负责。 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在经济上与隶属公司统一核算,其经营活动中的债务由隶属公司承担。公司负责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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