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一则案例分析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 |
释义 | 12月3日,江苏无锡中院通报一起爷爷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后起诉收回的案件。张某购买一套学区房,与妻子陈某居住。2018年9月,孙子小张进入小学读书。2019年8月,张某夫妇与儿子儿媳签订合同,买受人为小张,成交价为10元,将房过户给小张。但产权证仍由张某持有,房屋也由张某与陈某继续居住。2021年陈某住院,老夫妇与儿子发生矛盾,儿子自行将产权证挂失、重新申领并持有。陈某死后,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将房屋恢复登记至其名下。张某称将房屋过户给孙子系为其入学所需,而儿子认为是自愿赠与。法院认为,双方虽对房屋过户真实原因有异议,但均认为签订合同不存在真实房屋买卖合意,房屋买卖成交价10元,非正常房屋买卖价款,故应认定案涉二手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过户时小张已入读对应学校,张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为入学暂时过户,故认定为赠与。因此,法院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归小张所有。张某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法律关系上来看,张某与孙子小张就案涉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成交价仅为10元,显然不是正常的房屋买卖,不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同时,张某又无法举证证明其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小张是因为上学所需且小张在此以前已经入学。而案涉房屋已经过户到孙子小张的名下,因此,本案宜认定为赠与法律关系。本案中,张某提起诉讼的意图是想就案涉房屋撤销对孙子小张的赠与合同,那么,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能否撤销?如果赠与能够撤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所谓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可以撤销的情形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一、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就是说,赠与人只要还没有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就可以撤销赠与。此种撤销赠与有两个例外: 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2、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三、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四、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中被赠与的财产即案涉房产已经过户给小张,这就意味着被赠与的财产权利已经发生转移,同时,没有法定的上述理由足以让法院支持撤销赠与合同,因此,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张某的诉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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