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符合规定的话算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1、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