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劳务派遣资质办理条件 |
释义 | 办理深圳劳务派遣资质的条件,需满足《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关于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还需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一、劳务派遣资质办理的条件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深圳市关于劳务派遣资质办理的条件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深圳市劳务派遣资质办理的条件,还需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要求。指导意见关于劳务派遣资质办理条件的要求如下: 要严把行政许可“入口关”。 各地要从资质条件上守住规范管理的第一道关口,严格把好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入口关”: 1、在注册资本方面,要求实缴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在场所方面,要求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采取“容缺受理”、开通进驻人力资源产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绿色通道”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劳务派遣单位配备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服务场所(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配备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服务场所),并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档案柜、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等基本办公设施; 3、在专职管理人员方面,引导、鼓励其参加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必备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 4、对“注册资金不到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与开展业务不相适应”“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不合法”等情形不予许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严格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 (二)严把行政许可“入口关”。各地要从资质条件上守住规范管理的第一道关口,严格把好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入口关”:在注册资本方面,要求实缴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在场所方面,要求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采取“容缺受理”、开通进驻人力资源产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绿色通道”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劳务派遣单位配备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服务场所(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配备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服务场所),并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档案柜、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等基本办公设施;在专职管理人员方面,引导、鼓励其参加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必备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对“注册资金不到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与开展业务不相适应”“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不合法”等情形不予许可。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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