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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公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释义
    法律分析:房产公证并没有确定的有效期。公证书出具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之前,具有法律意义。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公证债权文书的效力怎样
    公证文书相对于普通的书面证据效力较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债务公证后是否有用
    债务公证后有用。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件,应当作为确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推翻公证的除外。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件,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债权文件有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送达双方和公证机关。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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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6: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