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应该是《民事被上诉答辩状》。答辩状中答辩者为答辩人,上诉人是被答辩方,称被答辩人。 完整的写法为:1.标题写明民事被上诉答辩状 ;2.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所。 被答辩人的情况不用另写,可在“答辩事由”中指明上诉人是谁,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3.写明答辩事由。按格式的规定,具体行文为:“答辩人于x年x月x日收到xxx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人xxx因xxx一案的上诉状,现答辩如下” 答辩状的内容没有统一格式,答辩的理由一定要针对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及上诉请求,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证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是正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