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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总对总查控
释义
    法律分析: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传统查控模式执行效率低、覆盖财产范围窄、人力成本高等难题,会同公安部等16个部委、3900余家金融机构建立的,目前查询财产类型包括不动产、存款、车辆、证券、保险、网络资金、工商登记等25类财产或相关信息,基本涵盖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极大地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系统运行以来已成为执行法官的“千里眼”“顺风耳”,是执行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这把利刃经过“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锤炼已愈发锋利。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如何更好地发挥系统威力,使之成为惩戒被执行人的天罗地网,仍有需要探究和完善的地方。本文以执行工作需要和系统运行之间的再细化匹配为课题,从一线执行实践出发提出建议,以期对进一步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有所裨益。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和其他金融资产信息,办理其他协助事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推进电子信息化建设,协助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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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8: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