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应当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等方面确定。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若有许可证,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则合同也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视为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