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都是企业解决债务问题的法定方式。债务重组是企业通过协商等方式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实现债务重组,让企业继续运营。破产清算则是企业被宣告破产后,通过清盘来偿还债务。债务重组与破产清算的优劣取决于企业自身状况和所面临的债务问题。但一般情况下,债务重组可以避免企业破产,保留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品牌价值,减少债权人的损失,符合企业利益和社会发展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协商等方式达成协议,对债务人实行债务重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在破产清算中,应当优先支付下列各项债务:(一)诉讼费用、鉴定费用、拍卖费用、清算费用和管理费用;(二)劳动者的工资、福利费用;(三)生产、管理、封存、托管、维护、运输资产产生的费用;(四)税款和其他国家依法优先受偿的款项;(五)优先受偿的债权;(六)普通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