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资拖欠问题建筑工地如何解决?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加班费或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并要求支付差额部分和赔偿金。遇到此情况,可先协商解决,如无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起诉法院。根据规定,诉讼时可要求除全额工资外,加发相当于工资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参照以下方式维权: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直接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5、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保障农民工权益:建筑工地拖欠工资的法律应对措施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遭遇工资拖欠问题时,可以采取多种法律应对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首先,农民工可以通过与雇主进行协商和调解,争取解决工资纠纷。如果协商无果,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农民工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支持。如果情况严重,农民工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工资纠纷。在法律应对的过程中,农民工应保留相关证据并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了解和运用劳动法律法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拖欠工资、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法律应对措施来保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以最快速度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立案处理;还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法律应对的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支持。了解和运用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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