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人可以申请再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相关条件的第三人是可以申请再审的,以民事案件为例,可以对生效民事裁判申请再审的包括: 1.生效裁判文书中列明的当事人,即原告、被告、被判决承担义务的第三人; 2.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后的权利义务承继者,但是受让原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债权的受让人除外; 3.因不能归责于其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而未能参加原审诉讼的,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4.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案外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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