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开设赌场罪量刑规定 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3、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不满100人的; 4、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5、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6、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100人以上的; 4、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100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10万元以上的; 5、招揽未成年人赌博的; 6、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综合以上所说的,若被告人开设赌场罪的犯罪证据不确凿且被告人本人的行为不足以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请的律师本人可以为其做无罪辩护,得到法院的认同之后,法院可以将被告人以无罪进行释放。 一、什么情形属于聚众赌博 以下情形属于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的,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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