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要交多少钱?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手续齐全(如照相、复印件、协议书都准备好),只需要交9元的工本费。 除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所以离婚房产过户因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财产归属,离婚证及复印件,房产证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是: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载明房产归属一方的条款,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身份证及房产证。离婚后房产过户的办理机关都是当地的不动产权登记机构。所以当事人需要持以上材料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律师在此提醒:如果夫妻离婚确定了房产归属,建议早点办理过户,以免夜长梦多,另一方反悔。 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需要如下材料:结婚证、离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财产权属证、债务凭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仅限协议离婚)、书面起诉状(仅限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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