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一定要在发证机关吗 |
释义 | 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 一、外地人可以在上海领结婚证吗? 外地人如果把户口迁到了上海,就可以在上海办结婚证;如果没有,就不行。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一定要在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和领取,不能在异地领取。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人是外国人另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结婚证只能在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华侨与内地居民办理结婚证的,也适用于上面的规定。 二、外地户口可以在上海办理结婚证吗 外地人如果把户口迁到了上海,就可以在上海办结婚证;如果没有,就不行。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一定要在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和领取,不能在异地领取。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人是外国人另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结婚证只能在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异地可不可以离婚 异地可以离婚。 异地离婚,具体的情况如下: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4、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5、离婚协议书。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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