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胜诉后保全费如何退还? |
释义 | 官司胜诉后保全费能否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胜诉方有权要求退还诉讼费用,但保全费不予退还。撤诉后,保全费可退还,但已采取保全措施的不退。 法律分析 官司胜诉后保全费怎么退? 理论上,在胜诉后,原告有权要求法院退回包括诉讼费在内的交给法院的费用。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七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院保全费能退吗 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 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2]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额度与诉讼请求的额度相当。 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撤诉后,保全费能退吗? 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立案后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法院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保全费不退。还没有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回保全申请,保全费予以退还。 结语 胜诉后,原告可以要求法院退还包括诉讼费在内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胜诉方可以要求退还预交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向法院交纳。然而,保全费是一种诉讼费用,一般不予退还。只有在申请保全时,如果法院要求当事人交纳保证金,这部分费用是可以全额退还的。撤诉后,如果已经采取了保全措施,则保全费不予退还;若未采取保全措施,则可以回保全申请,保全费可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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