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二)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终止灵活就业的; (七)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法律依据】: 《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失业登记的对象包括下列人员: (一)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二)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终止灵活就业的; (七)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