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离婚协议后可以补充内容吗 |
释义 | 法律规定,签离婚协议书并已经登记离婚的,是不能补充内容的,只有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能补充离婚协议。双方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可以将离婚协议的各项内容进行修改。 一、离婚协议书有效期是多久呢 首先,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并没有生效,而是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生效。 其次,离婚协议书在生效后有效期就是永久的,双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 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再次就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内容,重新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法有效。 二、民法典私人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办完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到离婚证后,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书才会开始生效。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没有签字捺印,也没有办离婚登记,那该离婚协议书就没生效。即使起诉到法院,没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也只能起到参考作用,不会依据离婚协议书死亡内容进行判决。 三、离婚后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如何处理 离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不用返还。但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离婚冷静期过后,予以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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