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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叫设立居住权的房子
释义
    

法律主观: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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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7: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