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如何写房产 |
释义 |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对于这个问题,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婚前由一方个人全款出资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其相对应的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的,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婚后购买的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四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五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男方婚内父母出资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前买的房子应该怎么算 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以下情形讨论。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4、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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