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配偶不同意能起诉吗? |
释义 | 离婚申请人可以提起诉讼,无需得到离婚另一方的同意。一旦申请人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并在法院审理后证实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将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不过,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法律分析 离婚申请人可以提起诉讼,无需得到离婚另一方的同意。一旦申请人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并在法院审理后证实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将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拓展延伸 离婚后,法院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离婚后,法院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离婚案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事由。而法院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长期不和谐,导致感情破裂。 2.夫妻双方因性格、习惯、兴趣等个人问题,导致长期不能相互理解、包容和适应。 3.夫妻双方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严重伤害行为,导致感情确已无法维持。 4.夫妻双方因经济、家庭、社会等客观原因,导致感情破裂。 根据以上规定,若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准许离婚。而在判决离婚后,夫妻双方需共同面对离婚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至关重要的,法院在判决前会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结语 离婚申请人可以提起诉讼,无需得到离婚另一方的同意。一旦申请人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并在法院审理后证实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将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不过,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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