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谁有公房使用权 |
释义 | 夫妻解除夫妻关系时公房使用权属于获得公房所有权的一方,离婚时的公房先由双方协议分割,离婚公房双方所争议的房屋面积较大,可以隔断分开的,分别承租;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参考当地出租房屋平均租金的标准对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一、购买婚姻期间公房该如何分割 售后公房是指房屋由单位作为福利分房分配给职工居住,根据房改政策把原来的使用权变为产权的房屋。其与一般商品房一样,都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离婚时公房的分割方法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虽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仍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二、夫妻均可承租公房能由双方租住吗 夫妻均可承租公房能由双方租住。在离婚时,夫妻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公房: (一)对于公租房应首先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保证其继续承租的权利;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女方,让女方继续承租;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三、一方的老房子婚后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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