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打借条一般都是民间借贷中个人与个人可以证明双方有债务关系的的凭条,在我国的民间个人借贷中从七八十年代开始就一般都是以打借条这种方式来约束欠债人的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但是有一些欠债人或债权人会故意在签订借条的时候在借条上写上一些界限模糊的规定,或者故意损坏凭条,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如果双方借条有瑕疵的话,我们首先要看是借条的哪个部分出现瑕疵情况如果借条是在具体的欠款金额数字上有瑕疵问题的话,当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当时实际借给欠债人的金额,在加上市面上正常的借款利息和债权人的借款期限对实际金额作出具体判断,看人民法院作出的具体判断和双方借款的金额数目是否一致。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我国公民之间的借款合同,从贷款人向债务人提供贷款时开始成效,如果贷款方是用现金的方式将贷款金额交给债务人的话,就是从债务人受到贷款金额的时候生效。借条并不是人民法院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的唯一事实依据如果双方存在借条,但是贷款方并没有按照借条中的要求支付给欠债人金额的话,当地人民法院就会判断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如果甲乙双方签订了借贷合同,借贷合同中甲方承诺会在年月日借给乙方十万元人民币,但是甲方并没有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向乙方打钱的话,甲乙双方就算有借贷合同,人民法院也会判定甲乙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所以说任何事情都不能只看表面,当双方的借条存在瑕疵导致双方对借条中的借款数额有异议的时候,人民法院也不会只看借条上表面的数字金额,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实际借款金额、借款实际和借款利息来作为双方借条中数字金额的重要依据。对于那些在形式上存在瑕疵的借条,贷款方应该承担起转给债务人具体金额的责任对那些在形式上存在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不能再以借条或者收条作为证据,而是应该从其他方面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例如贷款方将金额转给债务人的支付凭证、借款的金额大小、双方借款时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双方对借条陈诉的时间经过和交易细节等等方面来判断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所以说当借条有瑕疵时,双方为了取证都为非常的麻烦,为了避免出现这么麻烦的事,在书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就是借款金额的填写,在生活中小写的阿拉伯数字很容易被篡改而且不容易取证,所以大家在书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写明大写的数字再写上小写的阿拉伯数字; 第二个就是在书写借条的时候除了贷款人和债务人以外再好在请上一名见证人,借条一式三份由三个人进行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