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纠纷如何维权? |
释义 | 医疗纠纷解决部门是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事故需在12小时内报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提供病历、医学影像等相关材料。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紧急医学措施、患者病情异常、无法预料的不良后果、无过错输血感染、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 法律分析 一、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可以找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根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纠纷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结语 医疗纠纷的解决可以找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医疗机构应按规定报告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准备住院患者的病历资料、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原件。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紧急医学措施造成的不良后果、患者病情异常引发的医疗意外等。以上是对医疗纠纷相关问题的简要解答。 法律依据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岗位责任、内部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管理。 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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