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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什么
释义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侵权损害赔偿的种类如下:
    1、侵害财产的损害赔偿
    2、侵害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
    3、侵害人格权的损害赔偿
    4、侵害人身的损害赔偿
    一、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两者同属侵权损害赔偿,从民法理论上划分,它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但与一般侵权赔偿一样,具有四个构成要件:
    (一)必须有违法的侵权行为。
    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要件。这与其他损害赔偿是相同的,但精神损害行为有其本身的特点:精神损害行为只能是作为的违法行为,不可能有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精神损害行为指向的内容必须是特定的,即损害行为直接指向的对象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和身份权益;损害行为指向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即直接的受害人(指自然人)。
    (二)要有违法损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
    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违法性的判断标准,一是直接侵害法定权利,二是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方式侵害合法的人格利益。这里的损害事实,就是指有损害后果,即因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损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失”-包括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只有损害后果的存在,侵害人才承担赔偿责任,这与其他损害赔偿是一致的。但二者又有区别:其他损害赔偿的损害事实仅指财产上的损失,可用金钱计算,故赔偿的数额也易确定;而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民法典》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对其侵害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负赔偿责任,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如果精神损害事实的发生与侵权行为无因果关系,行为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人才能承担赔偿责任。
    (四)侵权行为人主观上须有过错。
    二、知识产权诉讼最高赔偿多少?
    补偿性赔偿是指侵权人所承担的赔偿范围,以填补侵权人造成权利人的损害或所失利益为限。惩罚性赔偿是指为惩罚或阻吓严重或恶意的侵权人或阻吓未来其他具有相似行为的侵权人而进行的损害赔偿,是一种给付权利人超过其实际损失的一种金钱补偿。前者侧重从为权利人提供救济的角度考察损害赔偿的功能,后者则是从对侵权人制裁及对侵权行为扼制的角度考察损害赔偿的功能。就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惩罚性赔偿,许多国家尤其是普通法国家均认可,但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及多数国家则采取弥补受害人损失的补偿原则。在我国,由于知识产权经济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知识产权蕴含着巨大价值,知识产权相对于传统物权又具有无形、可复制的特性,因此,知识产权易成为他人侵犯的对象,市场上假冒知识产权、盗版现象等也较为严重,因此,主张惩罚原则的观点似乎理由更充分一些。
    首先,侵权损害赔偿主要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损害获得实质、完整的弥补,不在于惩罚,补偿应当是赔偿损失的基本功能。其次,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侵权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中,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民事责任。对于故意侵权等情形,除了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追究侵权人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例如《著作权法》以侵权人的主观心理态度作为区别标志之一,将著作权侵权行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侵权人只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侵权行为,另一类是侵权人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的故意侵权行为。
    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在《刑法》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中也有明确规定,根据侵权情节及数额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即使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严重的侵权行为也可通过罚款、收缴等民事制裁的具体形式进行,因此,我国法律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进行惩罚的机制是比较完备的。
    最后,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第45条的规定:对已知或有充分理由应知自己从事之活动系侵权的侵权人,司法当局应有权责令其向权利人支付足以弥补因侵犯知识产权而给权利人造成之损失的损害赔偿费,可见TRIPS协议采取的也是补偿性赔偿原则,我国实行补偿性赔偿原则是符合TRIPS协议的最低保护要求的。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应考虑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不宜制订过高的标准和要求。综合以上的论述,可以得出在我国现阶段,补偿性赔偿原则仍是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首要原则,在审判实践中要好好地把握与运用。如混淆惩罚性赔偿与补偿性赔偿的界限,就会造成审判人员对赔偿金的计算主观随意性大,有失客观和公平,受害人获得不应有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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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3: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