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会见的时限没有具体的法定规定,但是当事人要求会见的合理性必须得到保障。同时,律师会见的时间也要遵循司法程序的需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依法享有会见当事人、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书、材料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侦查机关约谈、传唤、扣押的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代理人可以是律师。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代理人可以是律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自由。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律师会见的时间限制,但是律师的合法权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需要得到保障。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为其辩护或进行诉讼活动,应当得到保障。同时,律师会见的时间也应当遵循司法程序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