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全房产是否需要房产证 |
释义 | 不需要房产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保全 不可以。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因此,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么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财产保全的。 执行期间保全房产是否需要申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权利人要保全财产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房产保全需要哪些资料 房产保全需要以下这些资料:1、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注意: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保全房产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保全房产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诉中房产保全需要多久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房产保全不得超过三年,但可以续行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87条,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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