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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为房子申请财产保全?
释义
    抵押物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权人优先受偿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对有抵押的房产可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提供担保,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保全措施执行后30天内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院应解除保全。
    法律分析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根据此规定,也就是说,可以对有抵押的房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拓展延伸
    房产保全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房产保全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为了保护房产的权益而向法院提出的一种措施。申请房产保全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首先,您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其次,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房产证、债权债务证明等。然后,根据法院要求填写申请书,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接下来,将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递交给法院,并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决定。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提供补充材料,配合法院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同时,还要遵守法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总之,房产保全申请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专业知识和耐心,以保护您的房产权益。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对有抵押的房产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但需提供担保。在申请房产保全时,需咨询专业律师、准备相关材料,并遵守法院规定。房产保全申请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专业知识和耐心,以保护您的房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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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7: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