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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给员工办理失业保险对企业有影响吗
释义
    法律分析:没有影响。失业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失去工作岗位的行为。失业人员除原单位要给予经济补偿外,如果在岗时交纳了失业保险的,可在所在的社区办理失业登记,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救济金领取手续。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是:第一,交有失业保险三个月以上;第二,非本人原因而离职。所以本人主动离职、辞职的行为,即使交纳了失业保险的,也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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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