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苗圃和房子都抵押给了银行,贷款了70万,现在有些还不上了,怎么办? |
释义 | 和银行协商。通常抵押给银行时,银行贷款最多只会相当房产价值70%,你可以获得30%。法院对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产在执行中有权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采取拍卖、变卖措施;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必须首先清偿银行已经设定了抵押的债权,其余额部分再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你好,老师,我的房子抵押贷款,结果还没有,法院冻结了我的银行卡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还房贷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提供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等方式,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冻结,再来偿还房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你好,疫情期间,我的抵押贷款逾期了。后来,我收到了银行的催款函,逾期了。这半年,我按时交了抵押贷款。现在我被银行起诉,剩下的抵押贷款都结清了 疫情期间贷款一般应该延期偿还,但是借款人必须属于可延期偿还贷款的人员,例如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人员、或者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等。《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我欠银行很多钱,还不上了,就算车子房子卖了也还不上了,要付刑事责任吗? 欠银行钱,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起诉,债权人胜诉之后,如果你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你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给人家担保,现在担保人还不上贷款,银行把我的钱划走了,怎么办? 给人担保贷款对方不还了的处理:需要担保人代为偿还。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提供人保的,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我房子还不上贷款了怎么办呢? 买房子贷款还不起了:1、可以与银行协商,要求只还利息,暂缓缴本金;2、也可以与银行协商延长还款期限;3、如果只是短期的资金周转不过来,可以去找亲戚朋友借一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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