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买卖房产没有过户受法律保护吗 |
释义 | 一、民间买卖房产没有过户受法律保护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未过户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依法成立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没有产权的房子买卖受法律保护吗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交易是不合法的。法律限制性规定了不得转让的房产有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所以,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就是不得进行房产过户登记,不得进行转让的。无产权证的房屋不能买卖。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房产证也就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则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买卖后未过户的效力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但是如果没有过户,不发生物权变动,买受人没有取得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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