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到什么地方做 |
释义 | 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是法定的,没有选择余地,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鉴委组织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一、确认需要做伤残鉴定所需材料为: 1、上海市因工负伤或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承诺书(单位加盖公章+本人签字) 2、受伤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复印件 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4、350元(伤残鉴定费) 5、一寸照片请粘贴于申请表上,水笔填写,电话填手机。 二、不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做工伤保险理赔,材料为: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垫付证明(医药费单位垫付,报销打入单位账户时需要) 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4、伤残鉴定书复印件(没做伤残鉴定的不需要) 5、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医保卡结算:医疗费用原件,门诊病史或出院小结,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现金结算(需到嘉定医保中心审核):门诊-工伤医疗费用核定凭证及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住院-工伤医疗费用核定凭证及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小结复印件、明细清单复印件 所有发票粘贴于A4纸上,展开粘贴最多粘4张正反各两张。有伤残鉴定费发票的话单独粘贴在一张A4纸上 6、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卡结算账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7、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如交通事故需处理结论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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