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规定,其中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形以及相应的计算规则。 法律分析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有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至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损害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将不予保护。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若出现不可抗力等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则诉讼时效中止。而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出现时,诉讼时效将中断并重新计算。以上是对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六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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