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到期前,农民可以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人或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质人协商,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或出质,获得财务资助,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承包人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承包期届满前作出决定。批准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可在原承包面积范围内再次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农民因疾病、伤残、生育、养老、上学、务农等原因需要暂时脱离土地承包经营的,应当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相应顺延。” 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和出质,应当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质人或抵押人应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让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向土地管理部门报备。” 因此,农民需要提前六个月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延期手续,同时在抵押或出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书面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