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地人在上海的买房条件是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外地人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外地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购买。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