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撞人逃走后又投案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
释义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那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法律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要先行处理。然后保护好现场报警,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发生事故后我们应当采取措施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使伤者失去了最好的抢救时机,还加大了警方处理案件的难度。 逃逸,行为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对于那些受伤的人员弃之不顾,不仅不能降低对于他们的伤害甚至还会使他们受到二次伤害。危害是极大的。逃跑一经完成即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与回不回来无关。只能说行为人再次返回后,认定其是有认罪悔过的表现,主动投案的会认定为自首,如果积极地配合交警的调查,积极的对于受害人进行赔偿,在量刑方面是会予以考虑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