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偿赠与合同能要求强制履行吗 |
释义 | 一、有偿赠与合同能要求强制履行吗? 1、有偿赠与合同不能要求强制履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只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才可以要求强制履行; (2)其他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不能要求强制履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预约合同能否强制履行? 对于预约合同能否强制履行需要分情况讨论: 1、对于违反将进行谈判的预约,不能继续履行。该类预约合同的内容不完善,对将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没有具体的协议,当事人之间一旦缔结预约,双方也仅负有磋商的义务,并无必须缔约的义务,至于能否达成协议,应该视当事人之后具体的协商结果而定。继续履行,没有依据,且剥夺了当事人合同自由; 2、对于违反了带未决条款的预约,可以考虑继续履行。该类型预约中已约定了交易的大部分条款,并且当事人都同意受这些条款的约束;但当事人有义务就未决条款继续谈判,先达成所谓关于未决条款的协议,再整合成最后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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