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告登记证办完接下来办什么 |
释义 |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办理产权登记,逾期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约定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房地局)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 预告登记的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预告登记所需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本人身份的证明;(三)已经登记备案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五)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有以下手续:1、确定开发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与开发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3、申请预告登记。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房地产商品预售许可证明。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也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 (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商品房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为商品房抵押权首次登记。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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