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什么用可以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当事人在遗嘱中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法律规定,对于共同财产,双方都是财产的所有权人,但是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在未经对方的允许下随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对方的部分。未经另一方同意,当事人立遗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属于配偶的部分的,该遗嘱中部分内容依法无效。 一、家庭共有财产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随意处置不具有法律效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签字是否有效 单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另一方签字一般无效。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或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另一方不得主张追回,但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擅自处分人赔偿损失。 三、怎样订立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按以下要求书写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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