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竣工备案需要具备的条件
释义
    竣工备案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应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2、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
    3、室内环境质量及水电检测合格并报告齐全;
    4、通过公安消防、环保等单项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5、通过了由建设单位组织并经质监站监督的竣工验收;
    6、技术资料通过质监站监督员审查合格,并将质监站存档资料交给监督员存档;
    7、技术资料通过当地城建档案部门初审合格并取得档案初验认可证;
    8、备案时还应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8: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