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不分割吗? |
释义 | 如果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也是可行的。如果涉及到分割房产的事宜,应注意分割房产的注意事项,个人婚前买的房子只有经其同意才能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割,否则房子就只是一方的财产不能分割。 一、新民法典房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属于夫妻的共有房产以当事人双方协商分割为主,法院判决为辅。夫妻不能通过协商方式对房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基于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分割房产。如果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房产,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房屋所有权仍归购房人所有。 二、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儿媳是否有份 婚后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如果是明确赠与儿子一人的,那么这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是没有份额的。 如果没有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仅赠与儿子一个人,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妇就有权分割房产。 三、房子加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加了女方名字后就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了。房子加了女方名字就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加了名字后如果双方离婚的,则女方也有权要求分割房产。不过这种情况分割房产时双方不会进行平均分割,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贡献程度等因素确定房产如何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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