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犯注射的药物是什么药 |
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射死刑的注射药品主要有以下几种:1、巴比妥酸盐;2、肌肉松弛剂;3、氯化物。巴比妥酸盐可以使死刑犯丧失意识,肌肉松弛剂可以使死刑犯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物可以使死刑犯心跳停止。除了注射死刑以外,我国还有另外一种执行死刑的方式——枪决死刑。 一、死刑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 2、电椅:当使用电刑时,犯人被绑到一个特制的椅子上,行刑一般由三人或更多的人执行,他们面前各有一个电按钮,实际上只有一个按钮是连在电极上的。这样安排是为了解除行刑人的心理负担,因为谁也不清楚究竟是谁按动了真按钮。 3、毒气室:犯人被关进一间不锈钢制秘室里,当行刑开始时,行刑人打开一个阀门,液态氯化氢流到犯人坐的椅子下面的一个盘子里。接着向盘子里滴入氰化钾或氰化钠,从而产生氰氢毒气。 4、绞刑:这是其中一种最古老的行刑方式。行刑前,犯人必须量体重,然后根据体重给犯人的腿部绑上重物,这是为确保犯人能立即被绞死。绳索套在犯人的脖子上,然后撤掉犯人脚下的支撑物。 5、枪决:这种行刑方式在西方国家没有固定的模式,大多数情况下,5名行刑人在犯人面前站成一排,向犯人开枪。为了确保行刑人不受到报复,其中一名行刑人的枪里没有子弹。这样,报复人即使知道5名行刑人的姓名,也难以分清到底谁的枪里没有子弹。 二、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有哪些 死刑是我国刑罚的主刑之一,法律明文规定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我国刑罚的原则之一是罪刑法定,也就是说刑罚方式也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死刑的执行采取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而不能够任意采用其他死刑执行方法。这里说的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意思是除了以上两种方式,以后还会增加其他方式,但是新的方法一定是和枪决、注射相似的手段,而不能效仿古代的酷刑。 三、戴手铐脚镣的犯人级别 死刑犯,除死刑犯外,其他级别的犯人使用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