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所谓“全民所有制”是指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创立的经济范畴,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特定历史要求下形成的一种具体理性模式。是指全体劳动人民作为一个共有体,共有占有生产资料,其产权具有不可分性,由全体劳动人民作为一个共有体共有行使产权。现阶段以国家所有制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全民财产产权。全民所有制分支组织就是国有分支组织,叫法分别。可以签订合同,但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