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结刑事案件卷宗查阅复印 |
释义 | 到人民检察院进行查阅。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可以看到“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当然也包括口供、证言等。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可以只向法院提交“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这时,律师可以根据证据目录了解所有的证据,并可以复制所有的提交到法院的“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第三十八条 辩护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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