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新标准将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测状况,对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其中增加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私家车报废六十多万公里。新标准将把小型、微型私家车的限制标准由使用时间改为实际行驶里程。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