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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继父母子女关系?如何解除?
释义
    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情形:1.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自然解除;2.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若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子女,则解除关系。
    法律分析
    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如下: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
    拓展延伸
    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效力及解除程序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在法律上,继父或继母与非生物学父母的子女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的法律效力是确保继父或继母在法律上享有与生物学父母相似的权利和责任。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通过一系列程序解除。解除程序通常包括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解除的合理性,并经过法院审理后作出解除决定。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双方的意愿一致或存在特定的法定理由。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后,相应的法律权利和责任将被终止。
    结语
    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有两种情形:一是在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下,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二是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法院审理后作出解除决定。解除后,相应的法律权利和责任将被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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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