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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没协商好可以拿车吗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即便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和解,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需确认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划分,对肇事车辆进行扣留用于相关证据收集的,在相关证据收集完全及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确定双方责任后,可以返回被扣留的车辆。
    一、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多久放车
    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五日内可以提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书去哪里拿
    交通事故责任书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可以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
    三、事故认定书没出来能放车吗
    不可以。一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就可以领取车辆了。如果是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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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19:13